行政处罚文书是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制作的书面法律文书。行政处罚文书的制作程序和标准,都有着严格的规定和要求,包括措辞、内容、格式和规范化等各方面。在日常工作中,各行政机关应严格遵守。
若行政处罚文书存在瑕疵,不仅会使当事人及第三人对行政处罚公正性与合法性产生怀疑,也会使司法行政机关在后续的诉讼程序中处于不利地位。
如某区食药部门在对某公司销售不合格酒水进行处罚过程中,《处罚决定书》中认定的被查处食品名称与调查程序中调查的食品系列名称明显不一致。
虽然该局主张为笔误,但法院认为该局在制作行政处罚文书时存在明显疏漏,结合其他证据,法院最终撤销了该局的行政处罚(详见(2018)京03行终430号)。
为规避上述风险,本文将列举实务中常见的行政处罚文书制作瑕疵及补救措施,以供交流借鉴。
内容来源:市场监管半月沙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