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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抽查||一地方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公布
2025-05-296

近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2025年度省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根据计划内容,定于3月-12月联合河南省公安部门、生态环境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开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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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5年度省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省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持续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效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等文件精神,省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2025年度省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以下简称《抽查计划》)。现将《抽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要大力推进精准检查,防止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能合并实施行政检查的,不得重复检查;能联合实施行政检查的,不得多头检查;能通过书面核查、信息共享、智慧监管方式监管的,不得入企实施现场检查。《抽查计划》中市场监管部门发起或参与的事项,要全面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对信用风险低的同一经营主体,原则上本年度内不重复抽查。

要建立以问题为导向的双随机监管模式。对于《抽查计划》未覆盖的抽查领域,各地要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做好对年度抽查工作的统筹规划。要建立年度抽查计划动态调整机制,对未列入年度计划但实际工作中需要增加的抽查,或已列入但需要取消的,要及时予以调整并进行公示。抽查检查结束后,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严格落实抽查检查结果公开要求。

各项抽查计划要力争于年底前全部完成,并将年度工作总结报省联席会议办公室。

附件:2025年度省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河南省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5年3月20日



附件:

2025年度省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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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河南省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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