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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收藏‖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发布《企业注销指引(2025年修订)》(附一图读懂)
2025-12-303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联合发布《企业注销指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指引》)。此前,《企业注销指引》于2019年1月由市场监管总局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历经2021年和2023年两次修订。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完善经营主体退出制度和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工作要求,此次主要围绕提升企业退出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等方面进行修订。


进一步提升企业退出的标准化水平


《指引》坚持严格依法,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将分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中涉及企业解散、清算、注销的相关内容进行系统梳理、提炼和归纳,明确企业退出市场基本程序、清算流程、办理注销登记程序等,为企业退出提供清晰明确的标准化指引,增强企业办事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坚持“寓管于服”,明确企业清算义务,提示注销法律责任,增强企业依法注销的意识,促进企业退出健康有序、风险可控。


进一步提升企业退出的规范化水平


近年来,各地按照国务院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部署,全面推进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改革,不断优化完善企业退出涉及的税务注销、企业注销登记、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注销、银行结算账户销户预约、企业印章注销等制度,推动企业注销登记实现“一次办、便捷办、高效办”。《指引》充分吸收“一件事”改革成果,细化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受理条件、程序环节、材料规范、办理时限等内容,对相关部门办理注销业务提出了更加规范化的要求,防止一些地方和部门在企业退出时擅设门槛和条件,提高企业退出效率,助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进一步提升企业退出的便利化水平


《指引》坚持问题导向,对存在“股东失联、不配合”“营业执照、公章遗失”“法定代表人宣告失踪、死亡或不配合办理登记”等难以办理注销的特殊复杂情形,充分吸收地方在实践中形成的有效做法,依法分类精准施策,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打通企业注销“难点”“堵点”。充分尊重企业意愿,为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提供普通注销、简易注销、“一件事”联动注销三类流程,强化了对不同类型、不同情况经营主体办理注销登记的精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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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本期编辑:

王   强(中国质量检验协会防伪溯源物流管理服务部主任)

本期采编:

刘   丽(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官方网站中国质量网执行总编)

刘   辉(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会长助理兼会员协作发展部主任)

本期选题:

王   剑(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会长助理兼企业工作部主任)

杨晓东(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专家委员会负责人)

本期主编:

李昭娴(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副秘书长)

本期主审:

王   群(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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