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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近3·15‖计量在行动——“近视防控”系列活动守护青少年清晰“视”界(附录:验光配镜计量消费提示和经营者合规提示)
2026-03-135



市场监管总局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围绕“近视防控 计量在行动”主题,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计量监管、科普宣传、便民服务等系列活动,推动验光配镜行业规范化、专业化发展,筑牢青少年视力健康的“计量防线”。


强化监管,把好验光配镜“计量关”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强眼镜制配场所计量监管,确保验光仪、焦度计、验光镜片箱等强制检定计量器具量值准确、依法送检。江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近三年累计检查眼镜制配场所2500家,开展计量能力提升服务,培训从业人员1500人次;山东以学校周边眼镜店为重点,检查场所900余家,并将配装眼镜、照明光源等产品纳入重点监管目录;广东制定《眼镜验配企业诚信计量管理规范》等地方标准,推动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眼镜店达3876家;甘肃深入医疗机构开展计量服务,推动计量检定直达临床一线。各地通过严格执法和常态化监管,从源头守护配镜安全。


科普宣传,增强全民计量意识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广泛开展“计量进社区”等活动,普及验光配镜计量知识。吉林发布《致全省家长、师生的一封信》,倡导“20-20-20”护眼法、正确坐姿等科学用眼习惯;浙江制作卡通宣传图,生动讲解焦度计、验光仪、验光镜片箱的计量作用;山西举办第二届验光与配镜职业技能竞赛,以赛促学、促练、促干,为行业选拔高技能人才;四川开展计量科普讲座3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有效提升了公众对计量精准度的认知,营造全社会关注近视防控的良好氛围。


便民服务,让计量成果惠及民生

各地秉持“计量惠民”理念,组织技术力量深入社区、学校、广场等地开展便民服务。河北为儿童提供视力筛查、检测镜片度数等服务,累计服务数千人次;江西创新推行眼镜制配计量器具“每月一县区、一时期、一场所”集中检定模式,在南昌等地设立计量服务点,为市民免费开展清洗眼镜、检测度数等服务;云南在社区人流集中区域开展眼镜“体检”、镜片清洗、镜架调校等惠民活动,用精准计量传递暖心服务。


















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深化计量监管、技能培训、科普宣传,推动形成政府主导、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近视防控计量治理格局,让每一副眼镜都精准可依,保障儿童青少年“视”界更加清晰明亮。

















附录:


验光配镜计量消费提示如下:

一、查看经营资质,正规门店更可靠

消费者应选择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管理规范的眼镜制配场所。门店应明示营业执照等相关经营资质,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从业能力的验光配镜人员,服务流程规范、质量有保障。消费时可主动查看门店资质公示情况,了解其专业服务能力。对于资质不全、经营场所简陋、流程不规范的门店,建议谨慎选择。

二、查验计量器具,验光数据有保障

计量器具的准确性是验光配镜的关键要素。消费者在选择眼镜店时,可留意和查验店内使用的验光仪、焦度计、验光镜片箱等计量器具是否经检定合格。根据规定,验光仪、焦度计、验光镜片箱等计量器具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必须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消费者可查看设备是否张贴有效期内的“强制检定合格”标识,无检定合格证或超期可拨打举报电话12315,并另选其他门店。

三、核对眼镜参数,确保镜片质量

取镜时,消费者需检查眼镜外观是否有瑕疵,眼镜镜片与镜圈装配后有无隙缝,核对镜片品牌、折射率、膜层等信息是否与订单约定相符,也可与商家协商使用焦度计现场测量成品眼镜的参数,确认装配完成的眼镜符合国家装配眼镜相关要求。

四、索要配镜凭证,依法维权有依据

配镜完成后,请妥善保管验光处方单、配镜订单、发票或收据等消费凭证。



眼镜制配经营者计量合规提示如下:

一、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眼镜制配经营者要严格遵守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眼镜制配的计量管理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制度,完善计量保证体系,依法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计量监督。

二、在人员配备方面,眼镜制配经营者要配备经计量业务知识培训合格的专(兼)职计量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眼镜制配的计量工作,确保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

三、在计量器具管理方面,眼镜制配经营者要建立计量器具台账,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必须按照规定登记造册,报当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不得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属于非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使用者可自行选择非强制检定或者校准的方式,保证量值准确。

四、在计量单位使用方面,眼镜制配经营者要严格遵守法定计量单位使用规定,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

五、在生产设备配备方面,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和成品眼镜生产者要配备与生产相适应的顶焦度、透过率和厚度等计量检测设备,保证出具的眼镜产品计量数据准确可靠。

六、在销售验配方面,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成品眼镜销售者以及从事配镜验光、定配眼镜、角膜接触镜验配的经营者要建立完善的进出货计量检测验收制度;配备与销售、经营业务相适应的验光、光心距、顶焦度、厚度等计量检测设备,保证出具的眼镜产品计量数据准确可靠;从事角膜接触镜验配的经营者还应配备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眼科计量检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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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本期编辑:

王   强(中国质量检验协会防伪溯源物流管理服务部主任)

本期采编:

刘   丽(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官方网站中国质量网执行总编)

刘   辉(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会长助理兼会员协作发展部主任)

本期选题:

王   剑(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会长助理兼企业工作部主任)

杨晓东(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负责人)

本期副主编:

   璐(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副秘书长)

本期主编:

李昭娴(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副秘书长)

本期统筹:

   群(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副会长)

本期主审:

李小波(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党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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