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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许可‖2024年9月25日起,这6种产品未取得许可不得生产
2024-09-261

自2024年9月25日起,冷轧带肋钢筋、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钢丝绳、胶合板、细木工板、安全帽等6种产品正式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在此提醒相关企业,9月25日之后,仍未办理生产许可证的,监管部门将按照无证生产严格依法查处。

  • 为保障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强化产品准入管理和源头治理,防范产品质量安全重大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国务院决定,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对冷轧带肋钢筋、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钢丝绳、胶合板、细木工板、安全帽等6种产品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 2024年9月25日起,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以上产品。
  • 企业应当按照冷轧带肋钢筋、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钢丝绳、胶合板、细木工板、安全帽等6种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要求,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
6种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1. 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冷轧带肋钢筋产品部分)

2. 燃气器具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产品部分)

3. 钢丝绳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4. 人造板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一)(胶合板产品部分)

5. 人造板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二)(细木工板产品部分)

6.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安全帽产品部分)
  • 取得以上6种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自准予生产许可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在其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未按要求标注的,不得销售以上产品。


最新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

(共计14类27个品种)


内容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本期编辑:

王   强(中国质量检验协会防伪溯源物流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本期采编选题:

刘   辉(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会长助理兼会员协作发展中心主任)

王   剑(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会长助理兼企业工作部主任)

本期副主编:

李昭娴(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副秘书长)

刘   丽(中国质量网执行总编)

本期主编:王群

本期主审: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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