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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参考||明知是过期食品仍购买, 4名“职业打假人”涉敲诈勒索被刑拘!
2025-01-193

买到过期食品,向商家索赔的行为应支持鼓励,但如果以索赔为目的故意买过期食品或恶意高价索赔远远超过法定索赔额度,则可能涉嫌敲诈勒索。



近日,会泽县公安局五星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以在其商店买到过期食品为由向其索要3000元赔偿。据报警人介绍,有3男1女来到其店里称买的一款小食品过期了,家人在食用后身体不适,要求赔偿3000元,如不答应就要举报他。店主一听情况顿时被吓蒙了,选择了花钱息事宁人,按对方要求进行了赔偿。但在冷静下来其越想越不对劲于是选择了报警。


经分析研判,民警迅速展开侦查并成功将陈某波等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到案后,4名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了以购买到过期食品为由先后对3家商户进行敲诈的犯罪事实。


据陈某波交代,此前其买到过期饼干,在食用后身体不适,拨打12315投诉后经三方协商,陈某波得到商家的赔偿。此事过后,陈某波觉得以此敲诈商家也是一种赚钱的门路,于是伙同晏某等3人在五星乡的超市、商店专门寻找、购买已过保质期的食品并以食用后身体不适为由,以3000元到4000元不等的金额向商家索赔,如果商家拒绝赔偿,几人就以举报进行要挟。4人以该种方式先后向3家商店进行“索赔”,累计获利9600元。


目前,陈某波、晏某等4人因涉嫌敲诈勒索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

过期食品出现在货架上并被消费者购买,经营者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本案中,商店、超市出售过期食品应当承担责任,但4名犯罪嫌疑人滥用投诉,借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名索取高额赔偿,已属职业索赔行为。


对于这种“知假买假”的行为,部分地区的市场监管部门给“职业打假”作了定义:以赚钱为目的,故意购买消费有问题的商品或者服务,要求商家支付高额赔偿的人。“职业打假人”不具有为生活消费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属性,其向商家索要高额赔偿的行为涉嫌诈骗。


内容来源:宁夏市场监管

本期采编:
王   强(中国质量检验协会防伪溯源物流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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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群(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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